电 话:0871-64163808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传 真:0871-64163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昆明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先导(昆明)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薄膜材料)
建设地址:昆明空港经济区临空产业园17#、18#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办公楼、生产中心等。年生产显示靶材1420吨;集成电路靶材155吨;磁记录靶材18.42吨;贵金属靶材54.3吨;精密光学材料9.98吨;大面积镀膜靶材51 .96吨。
项目占地68420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68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昆明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企业
联系人:陈杰 电话:14745465512
通信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B区先导集团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www.9778.com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871-64118165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邮编:650000)
邮箱:1067677706@qq.com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引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1067677706@qq.com;或来电至:0871-64118165;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先导(昆明)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薄膜材料)公示稿.pdf
2020年11月3日